商標異議
一.商標異議申請的條件
???《商標法》第30條規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由此可見,異議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異議商標。
(二)有具體的異議請求、理由和事實。
(三)在異議期內提出。異議期限為自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
(四)屬于商標局受理商標異議的范圍。
二、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 1、商標異議申請書;
? 2、證據的收集與提供;(可以于三個月內補充)
? 3、代理委托書;(我公司提供)
三、商標異議申請進展流程
1、提交申請后一個月左右,國家商標局發出《商標異議答辯受理通知書》;
2、18個月左右,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異議注冊申請,并發出《商標異議裁定書》;
3、同時,可以在商標局官方網站查詢到異議裁定結果。
異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對異議裁定結果不服的可以提出異議復審,對異議復審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為什么要進行商標異議答辯?
???很多企業在收到對方的異議后,造成答辯期內未及時答辯,對自己的合法權益未能進行有效的維護,從而導致對方異議成功,自己申請的商標被裁定無效。
杭州傳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提醒您:答辯是一種權利,請不要隨便放棄。您放棄的雖然是看似簡單的一個商標申請,但是隨之丟失的則是商標使用以來積累起來的市場,和你品牌價值。這是經過時間沉積出來的無形資產,是幾千元錢買不來的。 ? 答辯注意事項:?
??1、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2條第三款的規定,被異議人應當自收到商標異議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答辯。被異議人不答辯的,不影響商標局的異議裁定。被異議人超過規定期限答辯的,視為未答辯。
? 2、被異議人在提交答辯書時應當一并交送商標局發出的〈商標異議答辯通知書〉或者其復印件。
??3、被異議人在提交答辯書時,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收到答辯通知書的日期,從而證明其在規定期限內答辯。例如,商標局郵寄異議書及答辯通知書的信封。
商標異議答辯所需資料清單
1、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企業申請時,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個人申請時,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以及以該個人為負責人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一份);
2、企業情況介紹;
3、已擁有注冊商標情況,包括國內及國外的注冊;
4、對已注冊商標和本次被異議商標的廣告宣傳情況,以及品牌發展規劃;
5、多年來榮獲的榮譽證書情況;
6、外設的分支機構情況;
7、已擁有商標的產品照片,以及銷售情況。
8、針對被異議商標(提出異議的理由)進行反述的異議答辯理由,主要描述與在先注冊的商標與被異議商標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務上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況,或者是被異議商標沒有違反《商標法》的禁用條款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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